寵物貓死亡索賠4萬 法院判寵物醫院賠兩千
鄭女士因自己的寵物貓在寵物醫院注射疫苗後死亡,貓主起訴要求該寵物醫院賠償其購買及飼養、火化貓咪的費用39380元,為貓咪購買一個價值5000元的骨灰盒,並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。
在庭審過程中,寵物醫院表示自己的診療行為規範,沒有過錯,貓咪死亡與醫院的診療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係,不應該承擔責任,所以不同意鄭女士的訴訟請求。
法院經過審理,
至於賠償數額方面,法院認為鄭女士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她購買、飼養和火化貓咪的實際花費,因此法院對鄭女士的損失酌定為2000元。就鄭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