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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:養惡犬將強制上第三責任險

據臺灣媒體報導,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正草擬“臺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”草案,屬性仿照新加坡公告“惡犬”種類的作法,欲確保狗咬人或狗咬狗的傷害賠償。

據報導,臺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指出,臺北市寵物晶片登記資料顯示,市內大型犬數量約2000只,較兇猛且數量較多的秋田犬、德國狼犬及少見的鬥牛、獒犬等,未來都有可能被行為“惡犬”種類。草案預計農曆春節後出爐,屆時還需經公聽會、市議會審查同意後才可實施。當前,惡犬第三責任險的相關保單屬性,投保方式、理賠金額上限或保費該如何制定,均尚未定案。

嚴一峰表示,自治條例精神除了保護動物,也要規範飼主責任,條例也將規範狗戶籍,創建與戶籍系統相仿的紀錄;同時將賦予動物保護員攔檢權,確保動保員在第一時間搶救動物的權力。

據悉,新加坡規定飼養特殊犬須符合四條件:要植入晶片、六個月以上犬只要完成絕育,繳納5000元坡幣安全保證金,以及強制保險(理賠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新幣,相當於台幣226萬元,用於賠償被攻擊受傷的人或動物,或其他財物損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