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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個女朋友,還是養條狗?

記者咪咩在遛狗,小狗的名字直接就是“狗狗”。

先聲明一下,這次是命題作文,儘快打完收工。標題來自何勇的《姑娘漂亮》,上點年紀的年輕人估計都知道,一窮小子表達對物質時代男女關係問題的困惑。話題太深,就不展開了,今天要講的也不是女朋友,是狗。

談到阿貓阿狗這些小動物,底氣嚴重不足,這輩子就小時候養過兩回,都很失敗。第一次是只小獅子貓,毛多脖子粗,就愛往床底下鑽,爸媽晚上下班回家得先洗我後洗貓,太累,送人。第二次是對公母荷蘭豬,原本打算讓他們倆口子在陽臺上好好繁衍生息,共建和諧家族,可惜沒學好科學養豬,曬了一天,熟了。經歷了這些生離死別,兄弟確實成長了,自此鐵石心腸,專心挖螞蟻洞掏唧鳥兒窩拔蜻蜓腿兒去了。

長大後,人民生活水準日益提高,招貓逗狗的越來越多,牽著抱著不夠,碰上熟人還讓小動物叫叔叔大爺阿姨奶奶,大有寵吾寵以及人之寵的意思。名人裡也有不少好養貓養狗的:海岩、馬俊仁、鄭淵潔都段位極高,光靠配種就能日進鬥金;徐靜蕾那好幾億博客點擊裡頭,得有少一半來自她那滿臉褶子的貓;采天地之靈氣的天山童姥周慧敏,宣佈不要孩子,因為她的兒子是只貓。

有喜歡的就有不喜歡的,真有那心智不健全的主兒拿小動物出氣,虐待事件一搜一大把。喜歡的裡頭也有變心的,王子變貧兒的事多了去了,要不到處都見得著會吃不會幹的流浪貓跟流浪狗。說到這兒,養寵物也有個責任問題,喜新厭舊,狗都養不了,還找什麼女朋友?一提起這個又心虛了,趕緊讓有經驗的同事們上吧,我就不韓喬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