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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鳥市場驚現貓頭鷹

前天下午,家住海曙的李先生來到天勝花鳥市場,準備購買一些時令花卉和觀賞魚回家。在一家銷售觀賞魚和籠養鳥的水族館裡,他看到了兩隻長有“鬼臉”的貓頭鷹。

李先生是一名愛鳥人士,一下就叫出了兩隻貓頭鷹的學名,體型小的一只是領角鴞(xiao),大一些的叫草鴞,都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珍稀野生動物。

昨天上午,記者趕到天勝花鳥市場,找到了那家水族館,在一個專門展示熱帶魚的暖房裡,果然看到一隻體型如母雞一般大的貓頭鷹站在鳥籠上,警惕地盯著記者。走近一看,記者又發現鳥籠裡還躲著一隻小貓頭鷹,只有小雞一般大,籠裡還放有一些水和食物。

貓頭鷹能否當寵物養

據這家水族館的店主介紹,兩隻貓頭鷹原本是朋友飼養的寵物,因對方不願再養了,便寄養在他店裡,並不是在售賣,更不會去傷害它們。

李先生認為,兩隻被飼養的貓頭鷹正在逐漸失去野性,恐怕放生了也難以適應野外生活,他更擔心貓頭鷹會被當做寵物賣掉,它們以後的命運便是未知數了。

“市民千萬不要把保護動物當寵物來養!”市林業局專門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的專家陳文炎告訴記者,有關法律規定,只有在獲得林業部門許可後,市民方可飼養保護動物,但得到許可的前提是飼養的目的是進行馴養繁殖和發展當地經濟,把保護動物當寵物養的行為是得不到許可的。若市民發現沒有受傷、有行動能力的國家保護動物,不要去捉它,如果撿到受傷的動物,要儘快與林業部門聯繫,醫治好後放歸自然,不要留下來私自飼養。

有關法律還規定,明知飼養的動物為國家保護動物,不上報甚至偽造許可的人員將受到法律的懲罰,一旦傷害了保護動物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
昨天下午,市林業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,通常撿到貓頭鷹都是放生處理,若沒有野外生存能力的,送到雅戈爾動物園的野生動物保護部門飼養,他們將儘快到花鳥市場去調查核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