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國家的養狗法律
因為開始將狗當成寵物的時間不同,很多國家對於養狗所制定的法律也有很大的區別。當然不同的法律也是根據不同的國情而來,
一、美國
美國有三部涉犬法律,在美國的居民區內、犬吠超過三聲,狗主人就要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,這就是著名的“三吠”原則。寵物的出售、流通都由專業化的銷售商進行,都接種了疫苗、帶有健康證書和身份標牌,寵物店裡也有帶執照的獸醫,防治疾病的疫苗和藥物等。所有寵物狗還要定期去獸醫院進行身體檢查、注射疫苗。
“狗債人償”甚至代狗坐牢,為了防止寵物狗傷人,美國也有一套嚴格完善的規章制度,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“教育狗要從娃娃抓起”。在全美各地,正規的“狗俱樂部”隨處可見,絕大多數狗一生下來就在這種俱樂部中接受“啟蒙教育”,
為了防止傷人事件發生,絕大多數美國城市都明確規定:除非在自家院子裡,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現都要系上皮帶或鏈條,而且市區的公園等公共場所大都不准攜狗入內。美國許多州都通過了相關法律,嚴刑處罰咬人的惡狗,咬過人的狗難逃制裁。而如果一條狗被認定有危險傾向,主人卻沒有嚴加防範和處理,造成狗咬傷、咬死他人,狗主人就要承擔“狗債人償”的責任,可能要為狗入獄,同時還要繳納巨額罰款。
二、俄羅斯
莫斯科的每只狗都有身份證,對於一些高大兇猛的狗,
三、法國
每只狗脖子上掛“名牌”,注明主人姓名,住址以及狗的名字,沒有掛牌子的狗在外遊蕩將被做為無主犬收容。遺棄狗,便開出罰單。監禁51周,罰款2萬英鎊 不為狗進行免疫的狗主人將被重罰,傷人的狗如果被鑒定具有攻擊性,將被處死。
四、日本
養犬者門上須貼“犬”字。完善“狗籍”制度確保狗有其主。“終生飼養”消除流浪狗,為保障狗與主人不分開,
五、義大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