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場所內養狗咬傷顧客,店主怕擔責任謊稱是野狗,沒想到被“誠實”的小狗揭穿謊言。
江夏紙坊街熊廷弼路的蔡女士訴稱,昨天,她到家附近的“皓德”髮型屋燙髮,燙完後,她一邊對著鏡子欣賞,一邊起身付帳,一時大意未發覺座椅下躺著一隻黃狗,右腳踩到了黃狗,黃狗受痛對著她的右腿咬去,小腿當時就咬出了血。看此景,髮型屋老闆武某上前一腳踢向黃狗,將黃狗踢跑,口中還叫駡:“哪兒來的野狗?”
她聽說是野狗,準備自認倒楣,正要出門時,竟發現被武某踢走的黃狗夾著尾巴,灰溜溜回到了髮型屋,
江夏工商青龍所執法人員調查得知,武某一家吃住都在店內,不得已才將黃狗養在營業場所。據消法相關規定,消費者接受服務享有人身、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。經調解,武某同意一次性賠付6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