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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回生病寵物狗 應該由誰來負責?

日前,市民王先生高價購買了只博美,回家飼養沒多久,這只狗便出現嘔吐現象。他找到寵物店討說法,對方以其不會養狗為由拒絕提供免費醫治。為此,雙方糾紛升級,還驚動了警方。日前,通過消協部門調解,這場糾紛才得以平息。

新購寵物狗生病起糾紛

11月22日,王先生花900元在城區一寵物店買了只滿3個月的博美。回家養了一周後,他發現博美發生咳嗽和嘔吐現象。在未見症狀緩解的情況下,他只好將小狗送回寵物店,同時懷疑“博美在購買時健康就有問題”,要求寵物店給予免費治療,保證小狗一個月健康,

否則就退貨。

對於王先生的指責和要求,寵物店負責人表示不能理解,也不予接受。這位負責人指出,3個月大的小狗還很嬌嫩,生病的原因可能是對新環境不適應所致,王先生把博美得病歸責於其本身不健康,沒有任何依據。寵物狗是活體,造成其生病的不確定因素很多,該店在固定地點經營,從長期經營考慮,是不會向顧客出售問題狗的。“如果我們像一些不負責任的流動狗販賣問題狗賺錢的話,我們店早就被顧客投訴到關門了。”

消協調解,寵物店調換

寵物店負責人表示,從人道主義出發,可以及時為該博美治療,但醫療費用應當由消費者承擔。爭執無果後,王先生一氣之下丟下小狗離去。次日,他再次上門討說法未果,

便撥打了110,警方提出雙方最好請消協處理。

前日上午,消費者和經營者一同來到消協,消協調解員聽取雙方各自陳述後認為,小狗是否購買時就存在健康問題,還需專業醫院診斷,但經營者銷售的寵物,必須達健康標準,並提供相關檢疫報告,同時要告知消費者如何飼養寵物。對於消協的相關索證,經營者表示不能出示,也無法提供該狗在出售時的健康證明。據此,消協認定,該寵物店對該狗生病無法做到完全免責,即應承擔相關責任。

經消協人員全力調解,糾紛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:寵物店調換一隻滿兩個月的博美給消費者,並現場驗證小狗健康狀況,消協給予現場見證。

寵物交易前應建健康檔案

“雙方爭執的焦點在於該寵物狗生病是在交易時就已產生,還是在交易之後。如果店方能拿出有說服力的健康證明文件,這樣的糾紛完全可避免。”不止一次調解此類糾紛的消協人員坦言,“相關部門就寵物犬應儘快建立健全相關交易制度,如寵物犬在交易前應送交法定的協力廠商進行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,這樣會讓買賣雙方的交易更透明、更舒心。”

消費提示

為避免發生類似的寵物消費糾紛,消協提醒:到正規、有資質、信譽好的寵物經營機構購買寵物,不要找街邊流動的寵物商販購買;購買寵物時,一定要讓經營者提供營業執照、寵物健康檢疫證明等,並當場索要相關發票、寵物病歷等消費憑證;必要時,可要求與經營者簽訂公平、合理的書面合同或協定;消費者在飼養寵物前,

應瞭解寵物的有關習性,學習並掌握正確的寵物飼養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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