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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物時被狗咬傷工商要求老闆替狗主人賠償醫藥費

市民在店內購物時,被流竄到店內的狗咬傷,消費者投訴後獲得賠償。

家住蔡甸永安的肖曉敏,到永安新街“家梅”商店購物,當她彎腰選洗滌品時,一隻寵物狗突然竄出,咬傷了的右手大拇指,頓時鮮血直流。她當場要求店主陪她去醫院

,打了一針200元的狂犬疫苗。醫生說,被咬傷上肢,最少還應打4針,約需千元費用。已付200元的店主,聽醫生這麼一說,就以“狗主人是鄰居”為由,拒付後期醫藥費。

蔡甸永安工商所人員核實投訴後認為,不管是誰的狗,商家都應保證顧客安全,商家先行賠付後,有權再向狗的主人追償。
後經調解,店家同意與狗主人協商後,支付剩餘治療費。昨日,肖曉敏已經拿到千元賠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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