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小狗帶回家時,如果已經滿九十天,就應該在三十天內去市區公所或保健所,進行畜犬的登錄,這是日本法律規定飼主必須履行的義務。在支發給犬籍卡和標籤,要將犬籍卡系在狗脖子上,並將標籤貼在玄關或閘柱等容易看到的地方。(臺灣請參考相關法令)
之後,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必須將愛犬送給另人,或是不幸死亡時,就要提出註銷犬籍申請,並歸還犬籍卡,取消登錄。
飼主還有一項很大的義務,就是狂犬病的預防注射。市區公所和獸醫師協會會在每年的四月舉行,只要完成了登錄作業,
除了狂犬病以外,犬瘟熱、犬傳染性肝炎、犬狗端螺旋體病、狗舍咳等傳染病人死亡率也很高,雖然沒有義務非要接種,但最好能夠接受混合疫苗的預防接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