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終審判決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
本報訊 (記者孫啟明 通訊員郭學文)寵物醫院為防止狗傷人,在為一隻松獅犬洗澡時將其嘴部捆紮,哪知卻致其窒息死亡。痛失愛犬的主人一紙訴狀將寵物醫院老闆告上法庭。經兩審審理,市一中院日前判決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。
2007年11月23日上午,陳某將其飼養的三隻不同顏色的松獅犬送到濟鑫堂寵物醫院洗澡,並交納相關費用120元。據該院副院長傅某介紹,事發當日17:30至18:30,醫院美容師先給黑色和黃色的松獅犬洗澡,然後給白色松獅犬洗澡。
法院認為,邢某在履行服務合同過程中,因將陳某的白色松獅犬嘴部捆紮時間過長,造成死亡的後果,邢某應對此承擔違約責任。根據價格鑒定,該白色松獅犬價值人民幣1萬元,邢某應全額賠償。日前,市一中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