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餵養70多隻流浪貓狗, 懷柔區某銷售公司的銷售代表關某截留了公司的22萬元貨款。 近日, 50歲的關某在法院受審, 懷柔檢方指控其涉嫌挪用資金罪。 庭上, 關某表示不後悔, 出來後看見流浪貓狗還會撿回、飼養。
關某稱當見到流浪貓、狗, 我就特別同情它們, 就想盡自己的能力去做點什麼。 這可能跟我個人的性格有關係, 比較偏執或者太過善良有關係。 每月給貓狗買糧食的花費要六七千元, 再加上每月800元的房租, 而自己每月才有2000元的工資, 平時女兒女婿給些錢, 加上愛心人士的捐助, 也不夠開銷。 關某稱, 如今落到這個地步(受審), 但對自己的付出並不後悔, 不管是對人還是對動物, “做善事還是應該要去做, 還是應該有善意的”。
在法庭上關某承認檢方指控, 表示認罪。 關某的女兒當庭表示, 願意盡最大努力籌款幫助母親償還錢款。 檢方認為, 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關某的刑事責任, 但鑒於關某能夠如實供述, 所得贓款全部用於購買貓糧狗糧, 建議從輕處罰。 關某朋友介紹, 關某被抓後, 朋友們輪流照顧其養的70只流浪貓狗, 並在網上發帖, 尋找愛心人士領養。 至今, 已有60餘隻貓狗被領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