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要任務是護蘭株,保“母體”。注意事項有:
(1) 花開至頂,過三幾天後除留作標本或留種者外,應毫不猶豫地剪去,以免消耗養分過多,影響蘭株的成活和出新芽乃至第二年的開花。
(2) 花枝剪下後,先是適量澆些清水。一周或10天后開始施些薄肥,以後每隔十天半月繼續施肥復壯。
(3) 花剛開完不宜分盆、換盆。此時蘭株較弱,要妥加保護,過早分盆、換盆復壯甚慢。但花後蘭株如壯,也可分盆。
(4)整理盆面。鬆土或換去部分盆泥或填充些肥泥。放回空氣流通、陰涼且濕度大之處。
有一種意見認為,蘭花一開完花就應立即施“坐月肥”,
另一種意見認為,蘭花一開完花就應施肥,10天后即分盆換盆,以打破其營養生長的休眠,又改善了生態條件,有利於其生長。據筆者的經驗,開完花過早分盆、換盆,長勢其弱。而經過半月後,即初步復壯後才分盆、換盆能保持其持續生長的長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