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斷使用輔助手段(如聲音、牽引帶、手、卡塔器、獎勵)有助於培養狗的正確行為。
喚狗的名字引起它的注意,然後發出單詞命令。
1.強迫:
過去許多馴狗民嘗試過強迫法,現在仍有人使用這種方法。拉狗的頭,朝它大喊大叫,打它。強迫法作為一種訓練方法,不管是對小孩、狗,還是對雇員,從來都是不成功的。現在不再用武力教訓孩子或雇員了,也不能用武力馴服海豚和其他動物,這一點已經得到證實。
令人欣慰的是,現在馴狗已經達到了其他教育和訓練的水準。我們鼓勵(培養)狗積極行動,通過獎勵(如表揚、食物、遊戲、卡嗒器等)強化它的行為,這樣做的結果是,狗做出某種行為是因為它樂意去做,而不是被強迫不得不去做。
2.控制:
馴犬包括四部分:兩種積極法:通過獎勵培養與強化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