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搜索 分類
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 » 水族 » 水族健康

詳細介紹魚魚疾病的防治

一、正確診斷,對症下藥
1、正確診斷是治好魚病的關鍵。只有診斷無誤,才能對症下藥,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。在診斷魚病的過程中,除要從病魚自身情況(品種、數量、大小、活動等)、飼養管理情況、氣候水質情況等方面綜合考慮外,還要對病魚做詳細解剖,若肉眼不能確診或症狀不明顯時,再結合鏡檢做出準確診斷。
2、對症下藥是正確給藥的基礎,切忌亂用藥。細菌性疾病如赤皮、腸炎、爛鰓及暴發性魚病等,應使用滅菌藥物內服加外用。寄生蟲引起的魚病如中華鰠、錨頭鰠應使用滅蟲藥物內服或外用。如果用藥不當,
細菌性疾病用殺蟲藥或寄生蟲病用殺菌藥,不但起不到效果,還會浪費資金,貽誤病情。
二、瞭解藥性,正確選藥
1、外用藥在殺滅水中病原體時,也殺滅了水中其它浮游生物,從而破壞了池塘的正常生態平衡,因此在潑灑殺蟲或殺菌劑後,應根據水質的變化情況對水體進行相應的調節。
2、在使用外用藥時,應瞭解某些魚類對藥物的敏感性,如淡水白鯧、鱖魚、克氏螯蝦對敵百蟲較為為敏感,養殖這些品種的池塘,應禁用敵百蟲及所有的有機磷藥物,青蝦對菊脂類藥物、晶體敵百蟲、硫酸銅敏感,烏鱧對硫酸亞鐵敏感等,選用藥物時要特別注意。
3、注意有些藥物的理化特性,是否應防潮、避光等。如漂白粉、生石灰易受潮失效,
應乾燥保存,高錳酸鉀見光易氧化,應存於陰涼乾燥處,避免陽光直射。
此外,外用藥的使用還與水溫、水質等有關,一般來說氣溫高,藥物毒性大;池塘水質肥,藥效下降,水質呈鹼性,大多數藥物藥性減弱,甚至失效;溶氧越低,藥物對魚類的毒性越大。
三、用量準確
寵物網小編介紹,任何藥物只有在其有效劑量範圍內使用才能安全可靠,達到治療效果。用量不足,達不到治療效果或無效;用藥過量,會引起魚中毒或病情加重甚至死亡,同時加大了用藥成本。因此在計算用藥量時,必須把握:第一、在瞭解用藥物件、確定用藥濃度的基礎上,計算用藥總量時,應根據內服、潑灑分別確定,內服藥的劑量按魚的體重計算,外用藥按水的體積計算;第二、用藥療程一定要足,
在治療時潑灑外用藥物應連用2~3次(每天一次或隔天一次),內服要用夠一個療程(西藥為3~5天,中草藥為5~7天),嚴重時可延長;第三、水質較肥時,藥物的用量要大些,反之要小些;第四、在給魚苗施藥時,藥量一般為成魚的一半。
四、正確選藥,合理配伍
當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配合使用時,其藥效會因相互作用加強或消減(協同作用或拮抗作用)。因此,在使用藥物時,要注意藥物合理和正確地混合使用,特別是在不瞭解藥物是否產生相互作用時,不應盲目地混合應用,否則,會引起藥效的減弱、失效或引起魚的中毒死亡,具體使用時應查閱漁藥手冊。如硫酸銅搭配硫酸亞鐵可提高硫酸銅的藥效,
氯製劑與生石灰混合會減弱其藥效,敵百蟲與生石灰混合會產生敵敵畏使魚中毒;鹼性藥物與酸性藥物的使用時間應間隔三天以上。
五、用藥及時,防止延誤
在養殖過程中,特別是魚病高發季節,要做到無病早防、有病早治,避免因治療延誤而造成更大損失。
六、避免產生耐藥性
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,會使病原體產生抗藥性,降低防治效果。因此,應選擇幾種藥物交替使用,延緩抗藥性的形成,提高藥物防治的效果。如在治療細菌性疾病時,氯製劑、溴製劑、碘製劑、三氧化氯交替使用;治療寄生蟲性疾病時,敵百蟲、菊脂類殺蟲劑、伊維菌素等輪換使用。
七、用藥時間正確
春秋氣溫較低,應在晴天中午潑灑藥物;夏季高溫時,
應晴天上午9~10點,下午3~4點用藥;早晨、傍晚儘量避免用藥;在陰雨天、氣壓低、魚浮頭或浮頭剛消失時,除增氧類藥物外,禁止潑灑其他藥物,否則會加速魚的死亡。
八、施藥方法恰當
1、潑灑藥物治療魚病時,應先餵食後潑藥,禁止邊灑邊餵食。對不易溶解的藥物應先充分溶解,而後潑灑。剩餘藥渣不要隨意丟棄,以防人畜中毒,更不可將藥渣潑入池中,以免魚誤食中毒。
2、潑灑藥物時,要從上風頭逐漸向下風頭潑灑,使池塘中的藥液充分混合,防止人中毒。
3、喂內服藥餌時,先停食一頓或一天,而後投喂。
4、水較深的養殖水體,施藥時操作要慢些,使藥物均勻擴散,有條件的要開動增氧機,防止上層藥物含量過高,造成魚類中毒。
下一頁
推薦給朋友吧!
搜索
喜欢就按个赞吧!!!
点击关闭提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