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物網認為,對愛犬的訓練時,必需採取正確的訓練手段,堅持一定的訓練原則,才幹保證愛犬在短時間內迅速養成良好、穩定的生活習慣及掌握各種訓練技能。
訓練手段:誘導、強迫、禁止和獎勵等等。
誘導,指飼主使用犬喜愛的食品和物品誘使犬做出某種動作,或利用犬自發性動作,通過與口令、手勢的結合使用,以使其建立條件反射或增強訓練效果的一種手段。
強迫,指飼主使用機械性爽和威脅性音調的口令,迫使犬準確地做出相應動作的一種手段。強迫,主要用於初期訓練,為了加強其條件反射的形成。
禁止,指飼主為了制止其不良行為而採用的一種手段。禁止,實質上是一種對犬的懲辦,只能用於犬發生不良行為時,而當犬延緩執行口令時,只能採取強迫手段,而不能用禁止方法。使用禁止手段時,態度要嚴肅,語氣要堅定,但不得體罰犬。制止要及時,只有在犬有犯禁的欲求行為時或犯禁初期,制止才有效。事後禁止,非但無用,反而會使犬神經發生混亂,不知所措。犬停止犯禁後,應立即獎勵,以緩和犬的緊張狀態。
獎勵,為了強化犬的正確動作,
犬的訓練中,必需遵循“循序漸進、由簡入繁、因犬制宜、分別對待”原則。
訓練犬做每一個完整的動作,不是一下就能完成的必需循序漸進、由簡入繁地進行訓練,由各種單一條件反射組合成一個動力定型。如在銜取”動作中,包括了左側坐、去、銜、來”等一系列條件反射,形成一個固定的動力定型,以後只要犬聽到銜”口令,就會完成這一系列動作。
由於各種犬的神經類型、性格特點和訓練目的不同,所以,訓練中,應因犬制宜,分別對待,否則,採取最好的訓練方法也是無效的例如:對食物反應較強的犬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