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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病防治非正規用藥的危害

因為大家的龍魚飼養時間很多不是很長, 但很多朋友的龍往往在成魚之後會莫名的暴斃, 其實很多病因是小龍飼養不當積累造成的, 希望大家不要只看眼前的快速治癒效果, 由於用藥不當為未來埋下隱患。 隨著養殖業的蓬勃發展, 魚病防治技術也相應提高, 除加強預防措施外, 藥物的使用已成為防治魚病的重要手段。 目前, 魚病防治常用藥物種類繁多, 然而漁民們私自使用的許多非正規藥物危害極大, 使用不當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:
一、使養殖水域環境造成污染,

影響魚類健康生長或造成死亡。
二、使水產品染有異味, 品質嚴重受損。
三、在魚體內殘留、蓄積、使魚體致畸、致癌、致突變。
四、人類在食用含有殘留藥物的魚體後也會相應在體內蓄積, 危及健康。

目前, 國內常用的非正規藥物主要有:某些抗生素類、呋喃類、有機磷殺蟲劑、染料、含砷含汞製劑及重金屬鹽類。 抗生素在養殖上常被用作治療劑和生長促進劑, 這不僅增加了殘留物在魚體組織中蓄積的可能性, 並且還會產生嚴重的抗藥性, 其沉積物還可以各種方式傳入人體。

如四環素的毒副作用可涉及多方面, 對肝臟損害後會破壞菌群的正常平衡, 產生繼發性☆禁☆感染, 四環素還可在骨骼中沉積而抑制其生長,

對人類的毒副作用也很大。 慶大黴素屬於氨基甙類, 在魚體殘留時間長, 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腎毒和耳毒。 氯黴素、青黴素、甲碸黴素、新黴素等毒副作用均較大。

磺胺類藥物只有在機體防疫機能健全的條件下, 才能取得理想的抗感染效果。 敏感菌株對磺胺藥物均會產生抗藥性, 而且對一種磺胺類藥物產生耐藥性後, 對其它磺胺藥物往往有交叉耐藥性。 有試驗證明:水溫10℃時, 以30mg/kg魚體重的磺胺量投喂10天, 排出期為2個月;當水溫較低時, 藥物在魚體殘留可達數月, 其間會不同程度地抑制消化道的微生物, 妨礙正常消化過程和維生素合成, 表現出食欲不振等症狀。

呋喃類藥物能干擾微生物氧化酶系統的正常功能,

抑制糖代謝。 在殺死細菌、黴菌和原生動物的同時會影響單胞藻類的生長繁殖, 藥性劇烈。 此類藥物有致癌作用, 同時也有致畸和致突變效應, 長期使用會引起肝腎損害, 導致血凝時間延長, 造成出血性病變。

有機磷類藥物錯誤用於魚病防治的有敵百蟲、甲胺磷和樂果。 這類藥物安全範圍窄, 對魚類的毒性效應較大, 能殺死魚類的餌料生物, 破壞水環境。 雖然敵百蟲能有效控制魚類寄生蟲, 但它在水體中降解緩慢。 五氯酚鈉在環境中殘留期長, 對土壤和沉積物有很高吸附性, 魚體對它的蓄積作用也很強, 將金魚置於含五氯酚鈉100mg/1的水體中72小時, 組織中檢出的五氨酸鈉濃度高達水體的900倍。 六六六會產生積累性中毒,

具有強烈致癌作用。

染料類用於防治魚病的有孔雀石綠、吖啶黃、煌綠和亞甲蘭等。 雖然孔雀石綠治療水黴病效果很好, 但其毒性很大, 並且還有很強的致癌和胚胎致畸作用。 魚體短期一次接觸1/15000濃度的孔雀石綠溶液, 便可致細胞突變。 含呻汞的製劑在水生生物體內蓄積明顯, 殘留時間長。 砷有劇毒, 可在動物骨骼中殘留數年之久。 硝酸汞、醋酸汞等汞製劑毒性大, 會使魚體致畸。 硫酸銅本身對魚類毒性較大, 同時可殺滅水中藻類, 尤其影響鰱鱅的生長, 還能影響泥鰍的胚胎發育, 含硫酸銅0.68mg/l的水可使河蟹中毒、青泥苔全部死亡。 長期使用硫酸銅會引起魚鰓充血, 肝、腎血管擴張, 組織受損。 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, 其高錳酸根離子可以破壞魚體的組織,

使魚緩慢死亡。 施入水中的錳離子以溶解硫酸鹽的形式進入魚類機體, 影響其肝臟的蛋白合成, 並干擾魚類對水中鈣的吸收, 阻礙魚類生長, 甚至導致畸形。
以上所提及的藥物均不是魚病防治方面的專用藥物, 而且許多品種在農業上都是嚴格禁用的, 如果不科學地應用於水產養殖病害防治, 只會弊多利少, 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。 因此, 這些藥物應儘量不用, 以減少用戶的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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